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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疆独分子被判分裂国家:三人死刑两人死缓!
2007-11-12 13:03:30.0
六疆独分子被判分裂国家:三人死刑两人死缓!
 
新疆喀什地区中级法院11月8日一审判决,宣布阿不都外力·依明等六人分裂国家,组织、领导恐怖组织,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名成立,三人被判死刑,两人判死缓,一人被判无期。
  阿不都外力·依明等六人自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,积极进行极端宗教活动和“圣战”宣传,建立暴力恐怖训练基地,为建立“伊斯兰哈里发国家”做准备。法院审理认为,六人无视国法,长期接受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分子、暴力恐怖分子的反动思想,妄图分裂国家。
  《新疆都市报》报道,阿不都外力·依明等六人在境外“三股势力”支持下,自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,以分裂国家为目的,成立分裂组织,建立暴力恐怖活动训练基地,招募数十名恐怖分子进行犯罪技能训练或专项演练。
  经查,他们正式成立了“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党”组织,进行了两次抵抗搜捕行动的军事演习,内容包括切断通信设施、炸毁公交车、占领库斯拉甫乡政府进而宣布“独立”。
  六人非法储存十六公斤炸药、自制67枚手雷和两枚自杀式人体炸弹。上述犯罪行为被警方发现实施抓捕行动时,阿不都外力·依明等六人组织训练基地恐怖犯罪分子进行武装反抗,造成警方一死一伤。
  审判机关经审理认为,阿不都外力·依明等六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分裂国家罪,组织、领导恐怖组织罪,非法制造爆炸物罪,数罪并罚后依法决定对阿不都外力·依明等三人死刑;两人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;一人无期徒刑。判处剥夺六人政治权利终身,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阿不都外力·依明等六人判决如下:
  阿不都外力·依明犯分裂国家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组织、领导恐怖组织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  穆合塔尔·色提瓦力迪犯分裂国家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组织、领导恐怖组织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。
  库尔班·马木提犯分裂国家罪,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,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组织、领导恐怖组织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 
  艾合买提·热合曼犯分裂国家罪,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组织、领导恐怖组织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  伊敏·米曼犯分裂国家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;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,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组织、领导恐怖组织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  帕尔哈提·亚库甫犯分裂国家罪,因有立功表现,被从轻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;对其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对其犯组织、领导恐怖组织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。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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